【重要通知】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如有勞動部列管機械設備,請於114年01月10日(五)前繳交113年定期檢查紀錄影本,送安環室(A113)留存備查,謝謝。

2024 年 10 月 23 日 安環室

各位師長同仁好:

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如有勞動部列管機械設備,請務必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檢查,並於114年01月10日(五)前繳交113年定期檢查紀錄影本至安環室(A113)留存備查,謝謝。

一、依據本校「自動檢查管理作業」2.2程序辦理。

二、列管機械設備:

1.第一種壓力容器(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機構)  

2.FM-11100-014  第二種壓力容器(含壓縮機)每年定期檢查表

3.FM-11100-015  小型壓力容器每年定期檢查表

4.FM-11100-016  離心機每年定期檢查表

5.FM-11100-029  乾燥設備(含烘箱)每年定期檢查表

三、其他:環境、一般設備、電器設備、化學品、廢棄物、急救箱及緊急應變設備等項目,依本校自動檢查計畫,經實驗場所人員檢查確認後經主管核章後留存於該實驗場所備查。

※相關表單請參閱本室環安衛表單之頁面。

※如對上述有其他疑問,請撥冗與宜玲(分機2252)聯繫。

 

安環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