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師長同仁好:
各行政及教學單位如有勞動部列管機械設備,請務必於113年12月31日前完成檢查,並於114年01月10日(五)前繳交113年定期檢查紀錄影本至安環室(A113)留存備查,謝謝。
一、依據本校「自動檢查管理作業」2.2程序辦理。
二、列管機械設備:
1.第一種壓力容器(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代行檢查機構)
2.FM-11100-014 第二種壓力容器(含壓縮機)每年定期檢查表
3.FM-11100-015 小型壓力容器每年定期檢查表
4.FM-11100-016 離心機每年定期檢查表
5.FM-11100-029 乾燥設備(含烘箱)每年定期檢查表
三、其他:環境、一般設備、電器設備、化學品、廢棄物、急救箱及緊急應變設備等項目,依本校自動檢查計畫,經實驗場所人員檢查確認後經主管核章後留存於該實驗場所備查。
※相關表單請參閱本室環安衛表單之頁面。
※如對上述有其他疑問,請撥冗與宜玲(分機2252)聯繫。
安環室 敬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