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敬請各單位更新並繳交115年度「直接環境考量評估表」及「危害鑑別評估表」

2026 年 2 月 24 日 安環室

說明:

一、依據【環境考量面與危害鑑別評估作業】(IC-11100-009)辦理。

二、請就所屬之人員、環境、機械設備、作業、活動等進行風險評估,並115.03.10(二)前將115年環境考量面與危害鑑別評估資料用印後擲回安環室(A113-2)並將電子檔e-mail至safety2252@gmail.com(表單可至安環室網頁/環安衛表單查詢下載)

三、近期抽查發現各單位進行風險鑑別撰寫時易遺漏或誤繕事項:

(一)在本校校區以外項目,凡由教職員工帶領學生或民眾,利用校外資源進行的教學或活動。如:競賽、學校社團、企業實習、企業參訪、學術研討會、校外教學、淨山(灘)、環島、義工…等各式活動,請務必於事前進行風險評估採取必要之風險管控等,作業或服務項目請填寫於表單中,危害鑑別時除一般潛在危害外,另應包括如:劇烈天氣(高溫、寒流、豪大雨)、職場霸凌、交通意外等項。

(二)非例行作業或特殊情形

(1)未納入委託廠商入校進行施工、維修、保養之風險鑑別。

(2)戶外作業未納入劇烈天氣如:極端高溫、霸王級寒流、打雷降雨、強風暴雨、空氣品質指數不良…等。

(3)未包括所有人員及時段:夜間或假日。

(4)未包括臨時性教學或活動,如:競賽、學術研討會、社團活動、研習營…等各式活動。

(三)風險頻率及嚴重程度評估結果過高或過低,如:

例1:「從沒實際發生過事故」但評估表之頻率為「3  平均每季發生一次以上」。

例2:近幾年曾發生意外事件或虛驚事件,但評估表之頻率為「1 幾乎不發生」。

例3:發生跌倒可能造成「手腳擦骨折住院」,但嚴重程度分析結果為「4 對人體的危害較低且未造成傷害」。

(四)近1年曾發生意外事件或虛驚事件,未檢討原有評估資料是否符合現況

(五)新增或廢止機械設備、作業或服務時,未同步更新相關評估表

五、以上若有疑義,請洽安環室宜玲,校內分機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