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閒置毒性化學物質或老舊化學品轉讓、廢棄通知,詳如內文。

2023 年 11 月 12 日 安環室

各位師長、同仁好

 

安環室自今年暑假起進行實驗場所毒性化學物質盤點及安全衛生巡檢作業,與運作單位核對管理文件資料、盤點毒性化學物質種類、庫存量是否與紀錄資料相符,並於查核現場管理狀況。

經查核與盤點後發現實驗場所內有閒置長達三年以上之毒性化學物質及老舊化學品,且其容器有破損、鏽蝕及交叉污染等情形,容易衍生化學品外洩、危害物質溢散人員暴露風險及增加管理作業負擔。

關於毒性化學物質或老舊化學品閒置減量相關說明與做法如下:

  • 依本校「毒性極關注化學物質運作管理作業(IC-11100-016)2.2.2c.閒置減量:閒置長達三年以上無使用之毒性化學物質,安環室得要求持有人轉讓或廢棄。轉讓時不得要求轉入單位或轉入教師付費;若以廢棄方式處理,廢棄時所需之處理費用由運作人所屬單位支付。」辦理。
  • 敬請毒性化學物質持有人填具毒性化學物質流通申請表(FM-11100-042)將其轉讓至所屬系所或安環室,並勞請各系所助理協助辦理之。
  • 老舊化學品請依其物理、化學特性,依:有機類、無機類、不明藥品等三種有害廢棄物分類,分別裝置於紙箱包裝妥善後,填寫化學廢液集中貯存申請單(FM-11100-034)及廢棄藥品或空藥瓶收集單(FM-11100-020)。
  • 上列申請單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至安環室(A11302),如需派車協助搬運者請逕自線上申請搬運(校務系統),待確認搬運時間後請告知本室;若無需則請電話聯繫本室約定時間後自行搬運。

其他注意事項:

(一)實驗場所請多加注意化學品相容性,以避免化學品因儲存及操作時不相容進而產生劇烈化學反應。

(二)若上述相關規定有遺漏或不足之處,請依環境部廢清法及勞動部化學品管理相關規定辦理。

(三)如有其他疑問請撥冗與本室宜玲聯繫,分機2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