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112年春節連假(自112年1月20日至112年2月1日計13日)將至,請各系所實驗室負責人督導所屬人員提高防(救)災作業及落實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規範,以維護春節期間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安全,請查照。

2023 年 1 月 13 日 安環室

一、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12年1月5日環署授化字第1128100218號函及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2年01月12日中市環衛字第1120003116號函辦理。

二、請各系所實驗室負責人督導所屬人員,確實完備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應變編組及災害通報橫向支援聯繫等作業,俾掌握災害應變「迅速、確實」原則,落實辦理下列事項,以預防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災害事件發生:

(一)加強宣導與督促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運作場所做好運作安全管理、災害應變、聯防支援及應變資材檢點等預防整備事宜。

(二)春節期間應注意製程加熱設施、鍋爐等設備安全檢查等,尤其是春節前後之製程設備停開機作業等,俾提高預防整備之警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