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教育部修訂「大專校院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修訂2版(原名:學校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1份,請轉知所屬參考,請查照。

2025 年 11 月 6 日 安環室

說 明:
一、 為協助大專校院循各作用法令規範事項進行校園實驗室安全管理,教育部修定「大專校院實驗室一般注意事項及安全指引」,內容涵括實驗室建築設施、安全衛生、化學品管理、消防等相關規定,以供貴校查閱。
二、 本指引前於108年5月6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080062104號函提供各大專校院參考在案,本次係配合法令增修進行部分內容滾動修正。另指引內容未規範或詳盡之處仍請回歸各主管機關之作用法令辦理。

三、請本校各實驗/實習場所負責人依來函旨揭指引落實實驗(實習)場所相關職業安全衛生管理措施,以防止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