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公告 2023 年 9 月 28 日 安環室 邇來發生幾起校園職業安全衛生事件,請各實試驗場所負責人員落實督導師生進行實驗(習)時,應確實穿戴合宜之個人實驗(習)安全防護具,並加強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請查照辦理。
函轉訊息 2023 年 8 月 18 日 安環室 函轉臺中市政府衛生局重申實驗室因進行臨床檢驗或參加能力試驗而檢出管制性病原體或生物毒素者,應依規定進行通報及完成銷毀、保存或移轉程序,請轉知貴單位相關人員並依說明辦理,請查照。